为切实解决好市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10月27日上午,临汾市区保障性住房申请供应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会议。临汾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杜敏,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刘玉平、尧都区政府办副秘书长尚润英及市直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共24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程晓强主持。
会上,临汾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王建平宣读了《临汾市区保障性住房申请供应管理领导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详细介绍了此次市区公租房保障范围和申报渠道的调整标准。
尚润英就如何落实好公租房申报工作,代表区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充分认识公租房申报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认真履责,主动作为,站在政治的高度抓好公租房申报工作;三是要廉洁办事,高效服务,切实加强公租房申报工作廉政风险防控。
杜敏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设类型、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重点对公租房的建设标准和三类申报条件做了系统阐述,并针对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明确要求。
刘玉平代表工作领导组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公租房申报工作的政治定位,充分认识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把好公租房申报工作的时间关、政策关、廉洁关和稳定关,全力以赴把为群众办的好事办好。
程晓强在会议总结讲话中要求,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入户;二是要提高办事效率,畅通申报渠道;三是要严格审核把关,实现精准保障;四是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实行每周申报制度。
会后,程晓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织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及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了工作培训,就此次调整公租房保障范围和申报渠道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精神以及调整后的申报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详细解读。
按照会议精神,临汾市区公租房保障范围分为三类:一类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类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三类为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此次会议重点是针对第二和第三类保障范围、第三类申报条件以及公租房申报渠道进行调整。第二、三类申报范围由过去的市区中心区域范围(10个街道办事处)调整扩大为市区规划区域155平方公里范围内(10个街道办事处、7个乡镇)。第三类申报条件主要是审核认定申请人有无私有住房,不再限制收入状况。另外,申报渠道由过去单一的社区、街道办事处统一申报拓宽为个人单独申报、社区统一申报和单位集中申报三种渠道。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对单位集中申报程序进行了简化,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只需单位审核公示后集中报市房产局复核公示。个人申报的可由社区统一申报,也可在完成社区和办事处审核程序后,由个人直接向市房产局申报。
来源:山西新闻网·临汾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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